项目名称 |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0mm高性能热轧合金带钢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地址 | 信阳市明港镇 | ||||
项目负责人 | 贾凯歌 | ||||
建设单位名称 |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陈翔 | ||
项目简介: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70年,地处豫南重镇-明港镇新民路34号,原隶属于河南省冶金厅,为省属冶金重点企业;1997年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振兴河南国有经济”的战略构想和安钢集团进行资产重组,2005年作为省政府产权改革的试点单位,成功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经过40余年的发展,现已发展成为集炼铁、炼钢、轧钢、烧结、炼焦、微粉、发电为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拥有年产铁300万吨、钢300万吨、材360万吨、焦炭60万吨、矿渣微粉110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为豫南地区最大建材、带钢精品生产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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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 贾凯歌、王东伟 | 采样时间 | 2022.9.19~9.21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陈翔 | ||||
职业病危害评价不符合项 (1)建设项目生产单元值班班长、粗轧工、精轧工、后区卷取操作工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生产单元钢坯轧制、卷取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较大,现场作业或巡检时距离生产设备较近,且在现场停留时间较长。 (2)建设项目循环水处理系统、浊环水系统、层流冷却系统等水处理加药处未设置洗眼喷淋设施。 (3)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参加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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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1)操作或巡检高噪声设备时,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适当增大接触距离,采用轮岗巡检,减少劳动者在高噪声场所的停留时间,加强各车间作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发放的防护用品能有效起到防护作用。 (2)在层流泵站加药间、综合泵站加药间和循环水加药间等处各设置1台复合式洗眼器,并设置水冲洗设施。洗眼器设置在房间入口处或设备中间开阔处,防护距离15m。 (3)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如实进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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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修订版)的行业分类标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制造业”中的“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钢压延加工”项目,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对各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分类,结合职业病危害分析与评价内容,认为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